毕业论文
一、什么时间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答:每年安排两次毕业论文写作。
上半年: 2 月 20 日中午 12 时 至 3 月 6 日 中午12 时 网上自主申请
下半年: 8 月20日 中午12 时 至 9月 4 日 中午12 时 网上自主申请
写作周期从申请到成绩发布为 155天
二、怎样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答:论文写作申请登陆“个性化学习空间”,通过“毕业论文写作系统”进行。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题目公示,学生可在此选题。
三、申请毕业论文写作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即:上半年 2 月 20 日 中午12 时至 3 月 6 日 中午12 时 ,下半年 8 月 20 日 中午12 时至 9 月 4 日 中午12 时 ),在网上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写作申请及论文选题须同时完成,且只能提交一次。
四、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有要求吗?
答:有,学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在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中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
五、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有哪些?
答:
层次 |
专业 |
取得学分 |
学费 |
课程 |
高中起点本科 |
各专业 |
126学分(含)以上 |
学生个人账户预留6学分学费 |
必须选学《毕业论文指导》课,该课为毕业论文写作辅导课,只提供网络版课程,学分为0。 |
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 |
法学(跨专业) |
88学分(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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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第二学历(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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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各专业 |
68学分(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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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专科毕业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 |
58学分(含)以上 |
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六、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后,剩余学分什么时候完成?
答: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未修完的课程学分在申请毕业前完成即可。
七、怎样划分毕业论文成绩?
答: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和作弊五等。
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需在良好以上(含)。
八、论文写作的环节有哪些?
答:毕业论文写作共分三个阶段: 1、申请和选题阶段( 15 天)。 3 、写作阶段(115 天), 4 、论文成绩发布阶段(25天)。
九、各环节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 1 、资格审核阶段:即准备阶段,学生如申请毕业论文写作,须在毕业论文写作系统开通前( 2 月 20 日 和 8 月 20 日 )完成资格审核阶段的四项条件。
2 、申请和选题阶段:(约 15 天)
上半年: 2 月 20 日 中午12 时 至 3 月 6日 中午12 时
下半年: 8 月 20 日 中午12 时 至 9 月 4 日 中午12 时
3 、写作阶段:(约 115 天)
上半年: 3 月 7 日 至 6月 29 日
下半年: 9 月 5 日 至 12月 29 日
4 、论文成绩发布:(约 25 天)
上半年: 7月 25 日 左右
下半年:次年 1月 25 日左右
十、在提交论文稿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 1 、在初稿提交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提纲及初稿,视为放弃此次写作,论文成绩不及格。
2 、仅提交论文提纲,未提交论文初稿、二稿及终稿者,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3 、已提交论文初稿、未提交二稿及终稿者,视初稿为终稿评定成绩。
4 、已提交论文初稿及二稿,未提交终稿,视二稿为终稿评定成绩。
十一、毕业论文只有一次写作机会吗?
答:不是,学院为本科层次学生提供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学生对第一次毕业论文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写作。
如第一次论文写作被认定为“作弊”,则论文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第二次论文写作需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时选用最高成绩。
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论文写作。
十二、在毕业论文写作时,有作弊行为的有哪些处理规定?
答: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论文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正在撰写者,终止论文写作;第一次写作者,半年内不允许申请二次写作;第二次写作者,取消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十三、论文成绩是如何评定的?
答:毕业论文由指导老师初评,最终成绩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然后公布。
十四、毕业论文需要答辩吗?
答:毕业论文既可以抽查答辩进行,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观摩答辩,答辩在教学服务中心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被确定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