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前网上申请学费发票领取通知
学费发票换领根据交费时间的不同分两种方式进行:
一、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工商银行缴纳的学费发票学院每学期已全部统一开具,可携带工商银行交费凭证于工作时间段内到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换领,如银行交费凭证丢失,请出具由所在单位开具的“未在本单位作报销用途的证明”换领;
二、2011年1月1日-2012年9月15日期间缴纳学费并已自行在网络课堂申请发票的同学,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原件到服务中心领取。
2011年1月1日以后缴纳学费未申请发票同学,请务必提前通过网络课堂网上申请,或者毕业前一次性申请才能领取发票。服务中心将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每隔1-2个月通知已申请发票同学领取。
咨询电话:0755-83749781、83749782、8374978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城市学院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假期除外)
深圳服务中心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