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
2014年09月05日 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4日公布。这一备受瞩目的改革方案通过征集民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对高考的多个环节进行了创新设计。
记者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实施意见全文中看到,许多民众呼声较高、学者议论较多的一些改革设想已获明确指向,如: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一年两次考试;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等。
此次改革方案主要从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如,在考试环节,规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在录取环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
针对“寒门难出贵子”的现象,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为了让更多农村学生能上大学,更要上好大学,改革将对这个人群采取两个倾斜措施:通过“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
“这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他说。
这次改革方案中,限制高校自主招生联考、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等,被普遍视为是触及改革“深水区”的探索尝试。
“我们将在今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杜玉波说。
据悉,本着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的原则,上海、浙江将于今年率先开展改革试点,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