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办校与公办校学生权利均等也可考研

2007 年 03 月 27 日      记者 代小琳      北京晨报

       民办学校学生也可以考研究生,如果报考高校不接收可以举报。昨天( 26 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表示,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校生享有同等的权利。  

  韩进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民办高校 278 所,比上一年增长 10.3% ;在校生 133.8 万人,比上年增长 27.2% ,这一增幅比公办校的本科生增幅多。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校长年龄不超过 70 岁,且必须有 10 年以上高教管理经历。民办校计划内招生必须要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取得电子学籍,计划外招生也必须发放 “ 学习通知书 ” 。  

  此外,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高校债务问题”,韩进在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为高校设立了贷款“预警机制”,一旦超过这一限度,高校就不可贷款。(记者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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