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严查远程教育中心 违规单位将被取消
2007年11月08日 人民网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8日电:昨日记者获悉,市教委将对全市2007年度42家有资格招生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进行检查评估工作,对办学质量差、有违规现象的单位,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据悉,2007年本市共有42家现代远程教育学历班允许招生,为促进网络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学习者的合法权益,市教委明确表示,未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网络教育的高校不得在津招生,举办网络教育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不得以网络教育的名义招收各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不具有同等学力者不能取得专科或本科入学资格,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不得进入专科升本科阶段的学习。新生入学,必须通过教育部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同时,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必须在试点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生宣传,所有学习中心(点)一律不得单独向社会发布各类招生广告。
对办学质量差、有违规现象的单位,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招生、取消在津校外学习中心(点)等相应的处理。对假借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的名义乱发招生广告、乱招生、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市教委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予以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