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授予高职毕业生专门学位

2008年03月11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音乐学院院长彭志敏提出,为了吸引更多青年接受高职教育,国家应考虑给高职教育毕业生授予专门的学位,让他们能体面就业。

  彭志敏说,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是研究型、工程型人才,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术型、技能型人才。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围,但许多人在内心里并没有完全把高职教育看作高等教育。这一社会心理的形成,和高职教育缺乏学位制度有一定关系。

  我国其他层次的高等教育均颁发学位,唯独高职教育没有学位。美国对高职教育毕业生授予“副学士”学位,日本授予“专门士”学位。如果我国也能建立与高职教育相对应的学位制度,并建立高职学位与其他学位相互衔接的制度,则有利于改变这一尴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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