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为何纷纷扩招 专家揭秘三种动力来源
2008年10月13日 张振改 中国青年报
推动事物发展的力量往往并非单一,而是多元的。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和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力量也是多元的。美国著名学者伯顿·克拉克提出一个著名论断:国家权力、学术权威和市场力量之间相互作用影响高等教育系统,这为分析我国高校扩招进程中的动力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动力往往来源于相关主体所追求的利益,对动力机制进行探讨,自然离不开对多元教育利益主体所追求的利益及其相互作用进行分析。
高校扩招有三种动力来源
初始动力——政府的政策力推动。与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相比,我国高校扩招的典型特征是政府以政策的力量推动,这表明我国高校扩招的初始动力来源于政府。
政府干预依靠的是“看得见的手”,扩招中政府行为表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政府行为较多地依赖于强制性手段。政府干预教育的手段可分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两种。法律与政策带有明显的强制性特征,例如规定招生人数和专业设置的审批就是强制性的。而信息、服务等手段的强制性特征比较弱,公布就业率就是典型的服务。在高校扩招中,政府所使用的两种手段呈现出不对称的特征---强制性手段的使用比较频繁,而信息提供等非强制性手段使用不足。
其次,政府从对数量的推动延伸到对质量的控制。扩招最初是入学人数的增加,但是数量的扩大却直接导致高校内部管理、结构、质量等各个方面发生变化,政府也就自然把焦点从数量转移到质量。这对政府来说有困难,因为,政府作为外在的监督者,只能选择监督或评估的方式履行其责任,由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就成为直接的履行方式。但是,质量的保证远不如数量的扩大那么简单和直接,其一是质量的标准不易确定,其二是质量的影响因素不易控制,其三是教育的长周期性。这些困难叠加起来,使得作为委托人的政府与作为代理人的高校之间矛盾重重,如此,在质量评估中存在高校的机会主义、政府的监督成本等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内在动力——高等学校的自组织力。扩招的高校是政策的目标群体,对于目标群体而言,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忠实地执行政策。但是,高校自身具有自组织机制,也就是办教育的内在规律性,简单的外在干预可能违背这种规律性。同时,不同高校具备的资源和面临的问题并不一样,面对扩招政策时所追求的利益就可能是多方面的。
在教育利益与经济利益双重利益的推动下,高等学校举步维艰,作为扩招政策的直接性目标群体,高等学校也在努力以自己的方式诠释和应对这一政策,这集中表现在高校从完全被动到反省主动的转变,其标志就是对扩招的叫停。对政策性扩招的叫停是学校在政策性压力下的一种主动选择,表明学校已经在理性地对待政策以及自己承担的角色,这成为高校在扩招推进中彰显自组织力的象征。
外在动力——受教育者与用人单位的市场力。
受教育者与用人单位是扩招过程中最大类的目标群体。随着扩招的推进,他们对利益的追求也表现出不同的方向和方式,这可以概括为从盲目到自觉的过程。最初数量的扩张对于一直以上大学为荣的普通民众而言是机会的增加,他们作出的选择往往是热情而盲目的,对大学不加区分、不考虑孩子的个人兴趣、扎堆填报热门专业等就是具体表现。用人单位在众多手持高学历的毕业生面前也非常兴奋,学历作为一种筛选器,倍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许多用人单位盲目招聘高学历的毕业生,人才的高消费现象就自然而然出现。但是,随后,受教育者与用人单位慢慢地转向对质量的关注,就家庭而言,不再停留于“有学上”,而是关注起“上什么样的学”;就企业等用人单位而言,不再追求高学历,而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才。这说明他们对待扩招的态度越来越趋向自觉与理性。
在政府的政策力、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的市场力与高校的自组织力三者所形成的动力组合中,我国高校扩招的动力机制带有典型的政府主导性。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扩招中不同力量的分配以及整个扩招进程的特点---学校行为的动力过度地依赖于政府,来源于其他方面的动力及其利益指向则处于弱势地位。在政府单一力量的控制下,高校的行为表现趋向于一致,学校与受教育者和社会的关系可能被扭曲。
高校扩招的动力机制需调整
作为一种初始动力,政府可以给扩招注入独特而强大的动力,政府强力推动高校扩招的合法性基础比较牢固——达成教育大众化目标、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但是,当扩招从数量推进到质量层面时,数量增加所产生的问题逐渐集中到办学主体---学校身上,政府作为一种政治性组织往往是鞭长莫及。因而,最初的动力机制需要作出调整,以使不同驱动力的强弱和方向以及组合方式发生改变。具体而言,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调整:
首先,渐渐减弱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力,加强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政府通常在宏观方面指导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在这个前提下,应研究政府如何更有效地干预高等教育的发展。就扩招而言,从发展的趋势看,来自于政府的政策作用力渐渐弱化,其占用的空间应该让位于其他的力量;同时,政府应该弱化强制性手段的使用,增加更多的信息服务功能,这些功能可以让学校、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比较容易地得到所需的信息。
其次,保证高校教育过程的自主性,让学校更多接触到市场的力量。教育过程有自己的规律,高等学校应该遵循这种规律,从容地办学,而不是在政府的强制力下勉强应付。同时学校也要根据来自于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不断调整育人目标和标准,让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更加直接。
再其次,重视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所释放的需求信号,让他们在教育领域享有更多的话语空间。作为教育最直接的服务对象,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对教育的需求最直接和迫切,他们应享有更多的教育话语权。在扩招推进的过程中,来自于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应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动力,市场力所提供的竞争机制更容易推动高校追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