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向高校放权 规定高校可自设本科专业
2012年10月16日 周逸梅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继取消了教育部一些行政审批后,教育部进一步向高校放权。10月11日,教育部宣布,历经两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已正式颁布实施。从2013年起,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新《专业目录》仍然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增加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新《专业目录》主要调整了一批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较小的专业。例如,将“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和“轻工生物技术”专业合并为“生物工程”。同时撤销了林木生产教育等12个无布点专业。
此次,教育部在落实与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上迈出了重大步伐。按照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新《规定》首次对高校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两种制度。今后,只有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才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而设置《专业目录》内除国家控制布点以外的400多种专业,均无需审批,而是采取备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