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09届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学院 200509 届学位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 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 、往届毕业生( 200309 届- 200503 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先在 CMR 主页的“毕业申请”处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0509 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不需要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2 、学生网上申请学位成功后,请到服务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服务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盖公章),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3 、学生须 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 之前 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 上报到 服务中心,上报材料如下:
- 学士学位申请表 (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 英语合格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 (用 B5 纸复印) 1 份
- 毕业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 (用 B5 纸复印) 1 份
- 1 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 学位证书工本费 20.6 元
4 、学位证书将在华体会现金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后发放。
华体会现金
继续教育学院
200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