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转专业、转站、转考规则的调整和相关在线办事功能上线的通知
各位同学:
结合新形势需要,学院修订了学生转专业、转站、转考有关规则,并实施相关功能在线办事,新规则将于5月2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完成技术部署工作。
一、转专业新规则和在线办事
1、规则
(1)学生可以不受限任意转同层次其他专业,学籍和学号不变;(2)原专业已选修课程,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3)原专业已选修课程,不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不予承认,所扣除学费不予退还(即使再次转回原专业);(4)办理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交纳按新专业教学要求执行。
2、在线办事
(1)路径:学生个性化学习空间-在线办事-转专业。
(2)操作:学生自主申请,无需审批,系统自动办理。
二、转站新规则和在线办事
1、规则
(1)学生可以不受限提交转站申请,提交转站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在拟转入服务中心所在地的工作或居住证明;(2)学生转站需转出和转入服务中心同意;(3)在原服务中心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执行原服务中心学费标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无论是否已选修,执行转入服务中心学费标准;(4)学生申请转服务中心时,如已预约最近批次课程考试,需先办理退考试预约,或在预约课程考试结束且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办理转服务中心手续。
2、在线办事
(1)路径:学生个性化学习空间-在线办事-转服务站。
(2)操作:学生申请,同时提交居住或工作证明-转出服务中心网上审核通过-转入服务中心网上审核通过-已选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按新服务中心学费标准重新核算,如多出学费则退至学生个人帐户,如学费不足需补缴学费差额,完成学费补缴前,学生将不能进行选课、考试预约和在线办事。
三、转考新规则
自201807批次课程考试起,所有在读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限内限转考一次(此前转考次数不计),同一服务中心下不同考点之间互转不计转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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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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