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联合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
作 者:林振芬 来 源:新华网发表日期:2014-09-22
9月2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会后举行了“整治网络弹窗”媒体吹风会,图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在吹风会上介绍“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新华网 林振芬 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24日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决定近期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弹窗已基本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广告推广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弹窗广告泛滥,利用网络弹窗传播有害信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民常用软件中,有弹窗广告行为的软件达1221个,其中每天弹出广告数量超过1000次的软件近500个。
尽管有关部门此前对网络弹窗也进行过多次治理,但问题仍十分突出。根据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统计,公众对网络弹窗的举报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网络弹窗以色情低俗图片或视频诱导网民点击,推广境外色情网站。二是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打着折扣产品、兼职、中奖等幌子进行诈骗,或者推广非法药品,夸大药品疗效,欺骗网民购买。三是违规发布新闻信息。部分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站、软件、播放器等违规编发时政新闻,转载来源不明的信息误导网民。四是传播木马病毒等恶意插件。一些网络弹窗含有恶意插件,自动下载到用户终端,强行安装,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项行动重点要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禁有害弹窗信息。严禁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虚假诈骗信息、木马病毒恶意插件以及违规发布的新闻信息等;二是规范弹窗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显示软件名称。软件弹窗广告必须在其标题栏区域显示该软件名称;(2)禁止自行打开。禁止弹窗软件在用户无操作的情况下,自动打开广告页面;(3)确保一键关停。具有网络弹窗功能的软件,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关闭按钮和通道。(4)控制数量和位置。网络弹窗不得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网站要对弹窗数量和位置等进行控制。
“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启动专项行动,督促网站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开展社会教育,推动社会举报,引导网民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第三阶段督促检查,推动互联网协会、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自律规范,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网民积极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举报,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