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直播,谁该赢得掌声
作 者:昇平 来 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发表日期:2016-01-22
不久前,深圳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快播公司首席执行官王欣等被告人出庭受审。两天的庭审,海淀法院先后发布了27条长微博全程进行播报,同时,进入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就能看到总时长20多个小时的庭审视频直播,直播期间累计有100万人观看视频。
针对这场庭审,《人民日报》客户端发文称:“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新华社随后也发表评论称:“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为‘狡辩的权利’鼓掌。”两篇评论似乎针锋相对,但事实上却殊途同归:法治社会,我们既要尊重辩护的权利,也要尊重司法的判决。
但笔者认为,在这场网民的“庭审狂欢”中,更应该赢得掌声的,是海淀法院的直播勇气和包容心态。
司法公开是媒体一直以来的期盼,也是近年来司法改革努力的方向。但长期以来,新闻记者要采访报道法庭审理犹如光脚走石子路——很难。法庭往往除了看记者的记者证,还要单位的介绍信,有时即使具备上述条件,还以法庭旁听席不够等理由将记者拒之庭外。好不容易进了法庭,不允许照相、摄像,不允许录音,甚至不允许笔记,起诉状、判决书等也一般不给提供。快播案的直播意义,正是打破了这种媒体和司法的僵局,与2013年薄熙来案的直播一样,必将在法治新闻史上留下印记。
笔者看到,打破媒体和司法的僵局,已经得到中央高层的大力支持。1月14日下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广州主持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时指出,政法部门要善于听取媒体意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希望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强化新闻报道,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司法部门和新闻媒体“是亲家不是冤家”,对于孟建柱的这句话,你能不点赞吗!
但必须指出的是,司法公开不等于媒体就可以随便报道,毕竟媒体报道不等同于一般网民的喧哗。媒体还要遵守媒体的责任和职业底线,一方面要敢于报道,另一方面要善于报道,充分利用庭审直播等资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司法机关也要进一步改善媒体采访法庭审理的制度,使之更加方便、快捷,尊重媒体报道规律,在更大程度上体现法治精神,从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