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作 者:王芳 来 源:法制网发表日期:2014-03-07
司法部今天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张苏军强调,全国监狱系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确保执法公正,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张苏军指出,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减刑假释提请程序和暂予监外执行审批程序,大力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大力加强教育培训。近五年来,全国监狱年均办理提请减刑案件50.6万起,提请假释案件3.6万起,批准暂予监外执行616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苏军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对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堵塞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以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全局高度来看待和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
张苏军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针对当前刑罚变更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明法定条件、完善办理程序、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加强管理、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坚决遏制刑罚变更执行中的各种违法违纪特别是司法腐败现象,确保《意见》切实得到执行。
张苏军要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要积极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把《意见》作为监狱警察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及时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针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多、办案力量不足、工作要求提高等情况,健全完善刑罚执行机构,配齐配强办案人员。
张苏军强调,各级监狱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监狱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一要对监狱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改。二要严格落实狱内侦查、狱情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掌握犯情动态。三要严格落实应急处突各项制度,周密制定应急处突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及预案演练。四要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五要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监狱值班带班、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测工作。
会议由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主持。
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部监狱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燕城监狱、预防犯罪研究所、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长,分管监狱工作的副厅(局)长,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地处省会城市各监所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