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纪委严查小官巨腐 瞒案不报严追领导责任
来 源:京华时报发表日期:2014-08-08
记者7月31日从北京市纪委获悉,旨在整治本市突出存在的“小官巨腐”问题的《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已于近日下发。《专项行动》主要对象为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重点查处农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
■普查对象
乡镇副科以上党员干部
7月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北京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形势依然严峻,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等。巡视组还提出意见,北京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腐败和“都市村官”贪腐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
对此,北京市纪委近日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即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与此同时,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四风”突出问题。据悉,北京多个区县已采取具体措施,整治农村突出问题,严防农村基层“小官巨腐”。
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自7月中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全面开展,主要对象就是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
■查处重点
农村工程建设腐败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查处的重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
在此期间,北京市纪委相关部门将对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底受理的涉及乡镇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其中的典型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核实,确定一批重点案件。
在此基础上,集中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此实现加强警示、形成震慑的目的,督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
■监督检查
瞒案不报严追领导责任
不仅如此,方案还要求各区县纪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长效化保障。
据介绍,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市纪委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一手抓重点案件督办,一手抓监督检查工作,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据悉,北京市纪委将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开通专项行动专栏,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各区县纪委也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此外,各区县将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相应举措
严查拖欠群众钱款问题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中央三令五申的会所腐败等四风问题做出规定。
《通知》提出,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超标准安排培训教育活动、安排与培训教育无关的宴请、借培训教育之名兴建楼堂馆所等行为;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严肃查处拖欠群众钱款、政府有关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等问题。
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
同时,还要加强对其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要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专家解读
贪腐关键不在职务高低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官巨腐”的问题是上轮巡视中北京存在的特殊突出问题,她认为,其关键不在于腐败分子的职务高低,而在于其行使权力为所欲为监督不到位。
中央提出打击腐败明确表明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小官巨腐的问题也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
要想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必须深入研究腐败现象产生的机制,因此,林喆认为,除了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严密的决策执行机制,保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采取多元渠道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总之,要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链接
>>案例1
7月11日,丰台花乡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涉嫌受贿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陈伟杰被控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千万元。
>>案例2
7月30日,曾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的肖绍祥,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三项罪名被提起公诉。据查,肖绍祥利用担任动物园副园长并主管动物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
占有公共财物达1400余万元。此外,其仍有800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10万元。
■相关新闻
昌平政协副主席
任鹏举被双规
7月31日,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昌平区政协副主席、区市政市容委主任任鹏举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而早在两个多月前,市纪委网站已发出“任鹏举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的消息。
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的消息显示,任鹏举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经北京市纪委审议并报北京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鹏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鹏举在被调查前,其职务为昌平区政协副主席、区市政市容委主任。昨天下午,记者查询发现,在昌平区市政市容委网站的领导介绍一栏中,已无任鹏举的简历介绍。但在昌平区政协官网的政协领导一栏,截至昨晚11点,任鹏举依然在列,在6位副主席中排名第二。
简短的个人介绍中显示,任鹏举1959年11月出生,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其在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区政协城建环保与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工作,联系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
据了解,任鹏举是北京人,在昌平工作多年,从乡镇的党委书记一直到委办局的领导,是昌平的“老干部”,在多个部门都工作过。
可查询到的任鹏举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4月30日。任鹏举被调查前,其在昌平区的另一重要职务是昌平区市政市容委主任。作为主任,任鹏举主持市政市容委全面工作,并兼任道路建设组组长,负责该组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包括项目中心、工程科、停车管理中心、拆迁办、轨道办、市政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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