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最高检成立新反贪总局
作 者:蒋皓 来 源:法制网发表日期:2014-11-03
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透露,中央已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将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巩固和发展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打虎拍蝇”的良好势头,将反腐败斗争继续推向深入,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自1995年设立以来,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邱学强说,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最高检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邱学强还表示,当前职务犯罪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在今年最高检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邱学强强调,在现阶段,反腐败斗争仍然要以治标为主,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首要任务。这些年,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但百姓认为,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检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就查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本文关键字:最高人民检察院 反贪总局 反腐败 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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