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禁即入”可培育更多新业态
作 者:冯海宁 来 源:人民法院报发表日期:2019-01-04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对各类市场主体来说,全面实施非禁即入等于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对市场监管者来说,只要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操作即可,不必再为某些审批事项耗费人力物力,是一种减负。从国家角度来说非禁即入有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也展现出扩大开放的诚意和决心。
全面实施非禁即入后,首先为市场主体去“想”打开了巨大空间,也为“做”创造了机会。其次,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各类市场主体就可以大胆去做、去试,新业态就有了生长的土壤。
近年来,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不断出现,不仅丰富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也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新动力,还引领我国经济不断实现升级转型,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全面实施非禁即入之后,新业态培育、生长、发展的空间无疑变得更大,期待更多新业态出现来引领我们消费升级,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
当然,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后,虽然说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不用市场监管者事前审批了,但事中事后监管不可放松,或者说事中事后监管更要加强,这既需要监管者不断理顺体制机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和储备,也需要监管者多了解新业态新经济,避免依法监管变成不当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