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作 者:袁定波 来 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发表日期:2013-07-05
“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细,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在7月4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
他指出,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要认真学习、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防止冤假错案。
此外,周强还强调,要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把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工作中相互独立、彼此尊重、积极合作、互相监督,杜绝不当交往,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法官要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庭规则,发挥好对庭审的主导作用,维护法庭尊严和庭审秩序。与此同时,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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