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曝光涉税案 临沂一公司开假发票逃税2600万
来 源:齐鲁网发表日期:2014-01-03
近日,山东再曝光两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一则案例中,临沂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假发票,逃税金额达2600万元。
自2013年11月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每月通过新闻媒体披露涉税违法案件,以进一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案例1: 虚假申报瞒天过海 紧追不舍水落石出
—聊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涉税违法案件曝光
自2012年7月13日起,根据检查计划,聊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地方税收申报缴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依法对其具有连续性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追溯。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4年5月,注册资本2.4亿元;注册类型为股份合作企业;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与长期贷款等;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经查,该单位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申报缴纳处置抵债土地的营业税金及附加8.1万元、土地增值税41.75万元,抵债资产持有期间房产税43.8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0.24万元,购买房屋、土地使用权契税282.18万元,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4.9万元,少代扣代缴年终奖、年金等个人所得税104.63万元,合计585.63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情况,聊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补缴了上述应缴未缴的税款,并处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共计586.72万元。
案例2: 固定“三方”证据 假发票逃税案被依法查处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假发票逃税案件曝光
近期,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河东分局稽查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治理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假发票接收方、发票管理部门和假发票提供方“三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验证,依法查处了一起涉案发票金额达2600万元的假发票案。
根据纳税评估部门提供的XX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发票使用异常的线索,该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依法到XX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4张发票存疑,经发票管理部门鉴定,这4张发票均为假发票。该置业公司财务人员表示不知以上发票为假发票,但向检查人员供出以上4张假发票皆由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根据该线索,检查人员到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延伸检查,并对该单位会计卢某进行依法询问,查明事实如下:通过网银支付假发票金额千分之零点六手续费的方式,会计卢某从网上非法购买了4份假发票和假完税证,这4张假发票的“发票联”都提供给了XX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冲抵前期使用收据收取的工程拨付款项。然后,该建设集团又通过编造虚假业务,将与假发票对应的假完税证记载的金额,记录于“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逃避缴纳国家税款。
针对上述违法情况,临沂市地方税务局河东分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依法追缴了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少申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87.6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45.58万元,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依法收缴了全部假发票,重新开具了真发票,规范了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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