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税法遵从成本为企业减负
作 者:杨亮 来 源:光明日报发表日期:2014-06-10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分两批取消了20项进户执法项目,4月份取消简并了15项涉税文书报表,5月底又取消9项进户执法项目和11种涉税文书报表,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对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指出,只有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管好朝企业乱跑的腿,抑制以监管者自居的心,才能真正持续地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纳税人权利是人民主权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从权利义务相对等角度讲,纳税人在缴纳税款的同时,理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刘剑文说,但目前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进户”、报表资料多等问题,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干扰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交易活动。税务总局取消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和报表资料,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体系的完整化,促进了纳税人权益与税务机关权力平衡,符合简政放权走向。“要想使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摆脱不合法、不合理的束缚,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刘剑文表示。
本文关键字:税法,成本,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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