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3件大事
来 源:中国政府网发表日期:2018-09-14
9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3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如下部署:
1.按照该放给市场的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管好管到位的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对不必要设定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并加强市场经营过程的监管。
2.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即可获批经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从重处罚。
3.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要优化准入服务,分门别类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为创业创新主体进入市场消除障碍。
会议强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放宽准入的同时要把更多力量放到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加强公正监管。
1.再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使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类别进一步从38类减至24类。对取消许可的一些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可转为强制性认证,列出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制性认证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推动树立品牌、拓展市场。
2.对保留的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省级发证产品实行现场审查后置,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即可领取许可证。
3.推行“一企一证”,对一家企业生产不同类别产品的只发一张许可证。会议要求,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推动“中国制造”提质升级。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前期清理证明事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把索要证明的单位作为下一步清理工作重点,从源头上减少证明事项。
1.群众办事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不得索要证明,对确需在法律法规规定外提交的证明要由索要单位列出清单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
2.对必须提交的证明事项推广告知承诺制。
3.坚决纠正任意索要证明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和“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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