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歧视法案限购中国IT产品
来 源:国际商报发表日期:2013-04-02
近期,美国国会通过《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其中两条涉华内容引人关注:一是限制美部分政府部门购买中国企业生产的信息技术系统,二是禁止美政府将拨款用于颁发商业卫星对华出口许可证。包括华为、联想、中兴通讯、海尔等中国企业集体“中枪”。
美国国会日前通过的《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直接对中国信息技术(IT)产品下达“封杀令”。此举激起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3月29日发表谈话,直指美方的这一行为“对外发出了极其错误的信号”,“既严重违背公平贸易原则,也严重损害中美互信”。
3月31日,华为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方的限制将令中国信息技术企业进入美国这一庞大采购市场的机会“连根挖掉”。
未来更不可知
据美国广播公司网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近日签署了《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其中包含禁止联邦政府机构采购与中国政府有关联企业的信息技术产品。所涉及的“联邦政府机构”包括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家宇航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法案中的内容对外发出了极其错误的信号,直接影响了中国企业与美国商业伙伴开展正常的贸易、投资合作,也损害了美国自身的利益,不符合两国互利合作伙伴关系的定位。
“这种滥用‘国家安全’措施,不公平对待中国企业、对中国企业进行‘有罪推定’的歧视性做法,既严重违背公平贸易原则,也严重损害中美互信,阻碍两国在高技术产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沈丹阳说。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蔡翠红说,该法案限制采购中国信息技术系统的表面理由是防止来自中国企业的产品留有“后门”,但其实是近年来美中贸易失衡和中美力量消长变化大背景下的心理较量结果。
华为法务部负责人认为,不排除美国未来出台范围更广、数量更多的限制性法案的可能性。“目前美国先是从与国防安全紧密相关的领域开始,以后说不定还会扩大领域,立法也有可能再增加,这些都是不可知的。”
沈丹阳敦促美方切实采取措施,消除该法案涉华经贸内容对中美经贸关系造成的不利影响,与中方一道努力,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的稳定健康发展。
短期影响有限
华为上述负责人称,就个人观点而言,由于美国这一法案涉及的仅是政府采购项目,且涉及的部门有限,因此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手上的项目产生较大冲击。“况且由于美国长期的阻碍,我们本来也没有打开那边的市场,所以影响不大。”该负责人说。
据报道,该条款只在今年9月30日前对特定政府机构有效,并且如果上述联邦机构负责人在与联邦调查局或其他适当机构进行会商,对网络间谍或蓄意破坏风险进行评估后,认定这一采购符合美国国家利益,采购可以进行。
分析人士还指出,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技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分析指出,信息技术系统通常是由全球不同国家的公司所制造的部件组装而成的复杂产品,要调查产品的每一部分来自何方以及确定是否有部分产品来自与中国政府有关联的公司,是十分困难的。
该法案带来的真正影响是长期性的。华为负责人表示,美国通过政治因素,阻碍中国企业参与到美国这块庞大的采购市场,几乎连根挖掉,直接扰乱了正常贸易竞争。
企业无能为力
面对美国的咄咄逼人,中国企业并无好的应对之策。究其原因,是无法“定罪”美方做法。华为法务部负责人表示,根据WTO的安全例外条款,为保护国家安全,成员可不受WTO规则及该成员承诺的约束。
但蔡翠红指出,美国该条款针对所有来自中国的企业,而非经美国政府调查证明具有安全威胁的企业,因此确实有违WTO的精神和相关规则。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中方有理由指明该法案所存在的问题,要求美方尽快作出修正,并积极准备就此案向WTO提起上诉。
“企业自身的力量还是很薄弱的,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在外交和经贸政策上有更多的考虑,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华为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