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算不算正式员工?

  我在公司已经完成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也签订了合同,三个月过后应该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发薪水了,公司却以未办理转正手续不算正式员工的借口拒绝支付我全额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所以你所在公司的借口是不成立的,你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键字:试用期 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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