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年内退休者养老金为何有差距?
近来,有不少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前来咨询:“两人参保缴费情况差不多,为什么上半年退休的和7月份退休的相比,计算出的退休工资少几十块钱,甚至还会少得更多一些?”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7月1日后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有了变化。省政府第36号令规定,基础养老金是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即: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适用年度从当年7月1日开始至下年6月30日,也就是说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退休的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所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上年即2010年的数字,而从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退休的仍使用2009年的2991元。
江苏省人社厅每年都发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且基数每年都在上升,所以即使两位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完全相同,退休年龄也一样,只要不在同一社保适用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内退休的,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也会不同。今年5月,省人社厅发布了2011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规定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75元,比2009年度的2991元增加了384元。我们经过对1-6月份退休的市直企业1320名人员养老金进行了统计测算,假如使用7月1日调整后的计算基数,人均将增加养老金95元。当然,这只是用享受的初始待遇相比较,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也要调整,平均调整水平将高于因计算基数调整平均增加的水平,并从7月1日执行。(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