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
|
专业
|
取得学分
|
课程
|
高中起点本科
|
各专业
|
126学分(含)以上
|
必须学习“毕业论文指导”课,该课为毕业论文写作辅导课,学分为0。
|
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
|
法学(跨专业)
|
88学分(含)以上
|
|
法学本科第二学历(跨专业)
|
|||
其他各专业
|
68学分(含)以上
|
||
本院专科毕业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
|
58学分(含)以上
|
写作阶段
|
提交时间段
|
评语查询时间段
|
要点提示
|
|
申请及选题阶段
|
第一次
|
6月10日中午12时
至
6月27日中午12时
|
提交选题即是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
|
|
第二次
|
12月10日中午12时
至
12月25日中午12时
|
|||
提纲阶段
|
第一次
|
6月28日中午12时
至
7月7日中午12时
|
7月22日中午12时前
|
|
第二次
|
12月26日中午12时
至
次年1月4日中午12时
|
1月19日中午12时前
|
||
初稿阶段
|
第一次
|
7月23日中午12时
至
8月31日中午12时
|
9月20日中午12时前
|
|
第二次
|
1月20日中午12时
至
2月28日中午12时
|
3月20日中午12时前
|
||
二稿阶段
|
第一次
|
9月21日中午12时
至
10月5日中午12时
|
10月15日中午12时前
|
|
第二次
|
3月21日中午12时
至
4月4日中午12时
|
4月14日中午12时前
|
||
定稿阶段
|
第一次
|
10月16日中午12时
至
10月30日中午12时
|
11月25日左右
|
|
第二次
|
4月15日中午12时
至
4月29日中午12时
|
5月25日左右
|
(四)关于毕业论文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或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给予取消学籍处分。
在提纲、初稿和二稿的写作阶段,如被指出存在不当借鉴、抄袭的,必须及时改正,如能及时改正,最终成绩将以最终提交的稿件为准进行评定,但最终成绩不能被评定为“优秀”;如不能改正,最终成绩将被评定为“作弊”,半年内不允许申请重修。
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五)关于论文重修的规定: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在籍本科层次学生在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论文成绩为及格及以下的学生,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申请一次重修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重修的,不缴纳重修论文的学费,论文写作的申请及写作程序参照各批次写作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根据重新选择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重修后毕业论文的最高成绩不做限定,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的时候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一)确定导师的时间:提纲提交阶段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学生选题总体情况进行指导教师分配。提纲阶段的撰写需要学生根据学院提供的选题的写作要点和参考资料等信息,通过自己认真思考,自主进行。
(二)毕业论文留言板沟通:同学们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论文写作系统中的毕业论文留言板向导师请教写作问题、与学院沟通管理规定、与同学交流写作心得。对于同学发表的关于“写作内容”方面的留言,导师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同学发表的关于“管理规定”方面的留言,学院论文管理教师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三)电子邮件沟通
1.导师信箱:导师确定后,导师的个人电子信箱信息会出现在学生的论文写作系统中,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与导师进行沟通。
2.论文管理信(lunwen@cmr.net.cn):在论文写作各环节中,任何关于论文写作的管理方面问题都可随时通过学生信箱发邮件至论文管理信箱咨询。
3.邮件使用要规范
(1)正确书写邮件主题:由于垃圾和病毒邮件大量充斥网络,对于未按照要求正确书写邮件主题的,很有可能被系统过滤删除掉(如主题为英文、主题空白),因此需正确书写邮件的主题。主题规范为:毕业论文—写作问题(或管理问题)—***<学生姓名>。
(2)发送给导师的电子邮件务必抄送论文管理信箱,当发给导师的邮件超过1周时间未回复时,学生应及时发邮件到论文管理信箱进行查询。
论文写作期间如有使用非正常方法,扰乱指导教师正常工作、生活的学生,学院将对学生进行警告,直至取消其该次毕业论文写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