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群:韩国政府的反腐败斗争和行政伦理建设
二、韩国文官政府时期
1992年,韩国第一个民选的文官政府诞生,这就是金泳三政府。金泳三把腐败称为“韩国病”,并发布惩治腐败、建设新韩国的宣言,制定了清除腐败、搞活经济和建设国家新面貌三大任务。为清除腐败,金泳三以身作则,将自己以及家属的财产公之于众,把在卢泰愚时期就推行了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通过法令形式强化为所有官员和公务员的政治责任和义务,表明韩国行政伦理法制化新阶段的到来。而在金泳三政府时期最为世人称道的是他所发起的“无禁区的整顿活动”,重点对政府高级官员与企业界商人相互之间的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查。在这一活动中,把两位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押上了法庭,韩国人民无不拍手称快,称之为“历史性的大审判”。审判全斗焕和卢泰愚,不仅是因为其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而且还有“军事叛乱”罪。因此,对这两位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前总统的审判,也表明了韩国走上程序化民主国家。此外,加强了反腐败的伦理制度建设。三次修订《公务员伦理法》,加强对虚假申报处罚的规定,新增利用职权取得的财产罪、拒绝财产登记罪等;还修订了《政治资金法》,实行金融实名制,杜绝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源头。然而,金泳三政府并没有能够真正根治腐败,就在金泳三总统大力开展反腐败的同时,其亲信和其亲子则利用总统的权力大搞腐败受贿,使得人们不得不怀疑金泳三政府的反腐败成效。1998年,金大中当选为韩国第二任民选总统。金大中作为在野党领导时,就积极地进行反腐败运动。金大中当选总统后,宣布要彻底清除腐败,不会把反腐败作为权宜之计。金大中总统上台不久即制定了《反腐败大纲》,提出建立廉洁正直、透明而负责的政府和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目标。1996年,金大中作为在野党领袖时,就提出了《防止腐败法草案》,对现有的反腐败规定进行归纳整理,全面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进而制定一部全面的反腐败法案。2001年,经过反复修改,《防止腐败法》在国会高票通过。《防止腐败法》的颁布,标志着韩国反腐败斗争的伦理制度建设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防止腐败法案与以往的法规和措施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一是相对以往政府主导反腐败斗争不同,主张组建一个不屈服于各种压力的独立的司法机构。二是对《公职人员伦理法》中关于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抽象规定具体化。并对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等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三是新的规定断绝了公务员及其亲属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可能性,并将收受贿赂及礼物的界限具体化。此外,保留了现有《公职人员伦理法》中的退休后再就业的限制和到有关机关就职的规定,增设了因腐败行为免职的公务员10年内不得到有关机关任职的规定。四是为提高国家公务员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公正及强化机能,委员会9名成员全部由外界人士担任,并由市民驱逐腐败团体推荐。五是成立高级公务员腐败调查部,其特别调查员不受任何限制,独立进行司法活动。为了使实质性的司法活动得以有效进行,还增加了对金融机构的查账权和向公共机构的协助申请权。《防止腐败法》的这一方面内容使得韩国的反腐败斗争与以往的区别在于,在军人政权时期以及前任文官政府时期,反腐败都主要是靠国家领导人的决心和以身作则起作用,如果个人或其亲属卷入腐败之中,也就意味着其反腐败的斗争不仅虎头蛇尾,而且也动摇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金大中总统通过《反腐败法案》,从制度建设入手,给予反腐败机构独立进行司法活动的权力,这就使得韩国的反腐败斗争真正能够摆脱人治的特征,走上依法治腐的现代反腐败的路子。
2002年,卢武铉当选为总统,决心将韩国政府的反腐败斗争和行政伦理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使政府的透明度提到一个新的层次。《腐败预防法》、《公职腐败调查处罚法》和《非法政治资金上缴国库特别法》都在其任内得到实施。2003年起,每年实行对全国所有政府和公共机关清廉度调查举措、面向社会全面调查资金账户往来、不法收入证据和民间举报等情况。同时韩国彻底实行了金融实名制,并大力提倡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大大压缩了商业贿赂的滋生空间。2006年,韩国政府提出了反腐三大目标和五大推进方向。其三大目标是:透明的政府、廉洁的公务员、通过建设健康社会提高国家竞争力,这三大目标都内在包括着反腐败斗争和行政伦理建设;其五大方向包括:推进定期反腐败活动并进一步完善行政伦理制度,鼓励国民参与反腐斗争,保证举报、处罚的实效性,努力制定高效的实质性对策。2006年3月9日,韩国政府、政党、工商界和市民团体等各界代表签订了《反腐败—透明社会协议》,其目标是建立没有腐败的先进型透明社会。2008年,李明博当选韩国总统,就把反腐败和建设透明政府作为任内的伦理建设目标,同时,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创建精简高效的政府。自2008年起,在首尔和其他城市实行公务员淘汰制度,淘汰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公务员淘汰制度使得公务员有了危机感,从而克服工作上的无效率和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的观念。并且,对公务员实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绩效考核,公务员实行基本年薪加绩效考核的成果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