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专员办积极提高会计监督工作成效(2)
来 源:未知发表日期:2011-12-05
二、强化基础,完善各项会计监督规章制度
(一)完善“查前调查”工作机制。首先,制定填制查前调查表格机制,设立被查企业数据库。每年根据财政部工作重点,确定部分年度备查企业,凡列入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需按时填写《基本情况表》、《子公司情况表》、《内部质量控制情况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等共8张查前调查表及上报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完整资料,进入专员办备查企业数据库,以备日常监管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需要。其次,科学分析,认真筛选。审阅分析各重点企业填制的查前调查表等相关资料,并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异常等问题向企业问询,必要时将约谈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高管人员。再次,建立授权监管事务所资料库。我办充分利用网络“事务所信息查询”及日常监管资料,设立了授权监管事务所资料库,做到日常维护、时时更新。
(二)完善财政检查制度方法。进一步完善了《天津专员办聘用中介机构人员办法》、《天津专员办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落实方案》、《天津专员办关于企业填制查前调查表的通知》等,为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完善“查后跟踪,定期走访”制度。我办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除财政部统一组织的联合检查外,均由办内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并督促落实和整改,整改中办统一要求其及时回复整改报告、复印调账凭证、补缴税款凭证等,另外,还不定期对已查企业就整改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状况开展回访,防止“错误重犯”,有效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成果。
(四)完善内部的各种保障机制。一方面,按照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加强对会计监督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我办在进点检查会上,都要当面向被查单位呈送廉政调查反馈函。要求被查单位监督专员办人员的廉政情况,使得自我监督和外界监督相结合;另一方面,加强会计监督的后勤等保障制度。天津专员办为解决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做了大量细致、贴心的工作,使得外出人员克服各种困难,专心工作,从侧面提高会计监督工作效率。
(五)完善人员培训机制。通过购买专业书籍,定期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以及知识问答、座谈讨论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其利用信息技术从事会计监督和有关监管工作的能力,着力打造熟悉会计审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重视信息化建设,为会计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助力
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全面使用《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在具体操作中研究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加强同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的沟通交流,建立被查单位查前报送《财务软件情况表》制度。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软件使用等培训,现在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干部都能熟练使用这个检查软件,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科学创新,逐步完善联动监督机制
天津专员办在注重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按照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主动同相关监管部门联系,在深挖内力与借助外力两方面下功夫,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充分利用市证监局、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等机构在会计监督方面的力量,通过年初的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年中的情况交流座谈会、年底检查情况总结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与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局联合检查。自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与天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会计监督方面即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2009年至2011年,天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共派出5人次到我办工作,从方案制订到资料的汇总,使双方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得以相互展示,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理解,且增进了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友谊。
广东专员办:完善制度 联合监管 探索创新 深入调研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制定《广东专员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广东省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办法》,保障对事务所监督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广东专员办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全办巡查工作,加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失真治理力度;制定《广东专员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制定《广东专员办财政检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会计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切实防范会计监督风险。